一、申請資格:
1.家境清寒、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。
2.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全校/全班排名百分比前10%(一項符合即可)。
3.專科以上在學學生。
4.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學金。
5.一戶以一名為原則。
二、推薦文件:
1.申請表。
2.自傳。
3.導師、系所主管或校院長推薦表。
4.上(109)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。
5.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。
6.低收入或家境清寒者。
7.在學證明。
8.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三、詳細訊息請參閱附件-課指組通知1100907,如有疑問請逕洽課指組522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