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學好:
一、依據本校「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辦法」、本系「碩士班修業要點」規定:』規定:研究生入學後,應於入學第一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兩週內填妥「指導教授提報單」,並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同意後彙整送課務組存查。
二、110學年度第2學期為2月21日開學,故請欲找指導教授的同學在3月4日前將指導教授提報單正本繳交至系辦,逾期不受理敬請同學留意。
三、由於表單學校有更新版本,請同學務必使用最新版本之表單,恕不受理舊表單。
四、新版指導教授提報單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