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!!重要更新!!
因應學校4/23校課程、5/14教務會議通過115學年度起恢復納編「碩士論文審定書」規定,相關說明如下
1.正式施行:115學年度起(115/8/1)辦理離校同學,其所上傳圖書館之學位論文必須檢附「碩士論文審定書」。
2.勸導期:114學年度(~115/7/31)前辦理離校同學,其所上傳圖書館之學位論文建議檢附「碩士論文審定書」,但系辦還是會檢核。
3.審定書有重大修改:主要新增召集人部份(指導教授不得為召集人),學校已修正新版審定書,請尚未口試的同學務必使用新版審定書。
關於本學期口試當天注意事項如下:
1.口試完畢後請於三個工作天內繳交成績。
2.請填寫完整並確認無遺漏表件,若缺漏資料將不予受理。
3.請以附件所提供表單為主,切勿使用學長姐之表單。
4.可以至系辦借用文具供口試委員使用。
以上若有任何問題請班代統一將問題收集後詢問,可寫信或上班時間電洽0422196153,盡量不要讓同學個別詢問,以確保資訊對稱,謝謝您!!
企業管理系辦公室敬上